相傳春秋時期,魯國制定了一道法律:如果魯國人在外國看見同胞被賣為奴婢,只要他們肯出錢把人贖回來,那么回到魯國后,國家就會給他們以賠償和獎勵。
這條法律執行了很多年,很多流落他鄉的魯國人因此得救,得以重返故國。
后來孔子有一個弟子叫子貢,他是一個很有錢的商人,他從國外贖回來了很多魯國人,但卻拒絕了國家的賠償,因為他自認為不需要這筆錢,情愿為國分擔贖人的負累。
孔子聽說了這件事后卻大罵子貢不止,說子貢此舉傷天害理,禍害了無數落難的魯國同胞。
自子貢之后,很多人就會對落難的同胞裝做看不見了,因為他們不像子貢那么有錢,如果他們贖回落難同胞并求國家給一點點補償的話反而被人唾罵,所以很多魯國人因此而不能返回故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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