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美國的富瓦社區,生活著3名流浪漢,他們持有行乞證,并在這個社區生活了13年。
但后來州政府卻通過了一項法案,對行乞10年以上的乞丐停發行乞證,理由是他們已非常富裕,不再具有行乞資格。
沒辦法,3名流浪漢只好離開富瓦社區前往佛羅里達。
當富瓦社區的薩姆神父聞知此事后,立即表示反對,并致信州政府要求把3位乞丐重新召回,他說社區里不能沒有乞丐,州政府的這種做法,完全是對善良人的褻瀆,是對人性的漠然和不尊重,該法案必須進行修改。
起初,大家都以為薩姆神父是出于對弱者的同情,因為在上帝眼里人是無貴賤之分的,無論是富人還是乞丐都是上帝的子民。
可當基督教科學緘言報就此事采訪薩姆神父時,發現根本不是這么回事。
薩姆神父是這樣說的:40年來,我曾在富瓦等6個社區擔任神父,這6個社區的人口和富裕程度都差不多,可是其中有一個社區找我解決心靈問題的人最少,來教堂懺悔的人也不如其他社區多。
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呢?難道是這兒的人不夠虔誠嗎?有一段時間,我非常困惑。
后來我發現,原來這個社區有一家孤兒收養中心,那兒有5名孤兒,正是這5名孤兒喚起了他們的善行,孤兒使他們有了行善的地方,而經常行善的人,心靈是不會出現問題的,即使心靈出現問題的人去行善,心靈也會得到慰藉。
富瓦社區的3名流浪漢,也是富瓦社區的福音,現在把他們趕走了,富瓦社區的人想通過布施獲得心靈安慰和滿足的機會也就沒有了,作為一名神父,我能接受這樣的法案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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