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世紀末期時,英國犯罪率一直居高不下,為了緩解監獄和警察的壓力,英國政府決定:凡犯有重罪者,一律發配到剛剛開辟的殖民地澳洲。
但是沒想到的是,這個政策剛實施不久,便出現了駭人聽聞的情況:因為從事這項運輸的都是私人船只,為了盡可能多地獲利,船主們把運送條件降到了最低水平,設備簡陋缺醫少藥不說,犯人們還經常遭遇斷水斷食的絕境。
反正船離岸時運費就到了手,誰還管到澳洲時犯人是不是還活著。
就這樣,一時間草菅人命成了理所當然,私人船販一本萬利,犯人卻是悲慘無比。
為了解決這個可怕的問題,英國政府強制性地給每條船上都配了監督官員和醫生,可是死亡率還是一直居高不下,甚至連監督官和醫生也一起莫名其妙地死掉了。
接下來,迫不得已的政府又用過教育培訓以及群眾輿論等諸多方式,可是不管怎么著,死亡率就是降不下來。
正在無計可施之計,一位議員提出了一個建議:不管開始時船上裝多少人,一律以到達澳洲時的犯人人數為根據付運輸費。
結果,問題一下子迎刃而解,死亡率甚至一度降為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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